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确保校园交通顺畅、安全、有序,保卫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学校公车、教职工本人(含在校学生)及家属(仅限夫妻关系)的私家车实行“校内准行证制度”管理,对外来社会车辆实行“收费限入制度”管理。原先保卫处发放的“安徽师范大学车辆通行证”即将作废,赭山校区东西大门智能道闸系统和停车场建成竣工后即刻启用新的“安徽师范大学车辆通行证”和IC卡。鉴于保卫处曾于2010年8月份做过一次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相关信息收集工作,现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协助做好如下事宜:
1、按登记表要求详细登记2010年9月1日后新增或更换的本单位公车和教职工私家车信息,并提供车主工作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如车辆属于教职工家属的,请提供本校教职工工作证(或所在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如车辆为转赠所得,请提供能够证明转赠关系的各类证件的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属于本单位职工证明);
4、本校学生的车辆,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生处提供属于在校全日制学生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如证件不全或证件有关信息不能对应的,将不予办理“安徽师范大学车辆通行证”和IC卡,车辆进出校园按社会车辆管理。
联系人:王全民 联系电话:5910102 13705531580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