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2007届本科毕业生将在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分别进行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为做好此次实习工作,保证取得预期的效果,现制定以下关于实习工作的若干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1. 成立院2007届实习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落实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基地,做好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 葛明贵
副组长: 王如意 张其芳
成员: 吴 杰 张景慧 张军辉 李化来 陈家斌
2. 各系(专业)成立由系主任负责的实习指导组,成员为指导教师,负责制定该专业的实习计划,提出实习要求,落实实习任务,学生的分组与个别指导等具体实习事务。
二、规范工作程序 确保实习质量
1.严格按照校教字[2002]6号文件和修订后的《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教育实习,按照《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专业实习。
2.在学生实习前,各系应安排指导教师提前1—2周前往实习单位或实习基地,按实习计划要求了解情况,领取实习任务,会同实习单位相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习方案。
3.学生在校准备期间,各系和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实习指导讲座”、“说课”、“备课”、“试讲”、“试评”、“安全教育”等实习准备工作。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严格指导,确保实习质量。
4.实习开始前,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全体实习生宣讲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的重要意义。实习过程中,学院实习工作领导组应当关注各个实习点的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实习全部结束后,学院将召开实习总结大会,对实习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进行表彰。
三、几点具体说明
1.关于实习时间
2006年9月23日--11月18日,其中9月23日--10月8日在校准备,10月9日--11月17日到实习单位进行见习、实习和成绩评定,11月18日返校。
2.关于实习地点、学生分组安排见附件。
3.关于实习经费的借支与报销手续应按《安徽师范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05]43号)执行,各实习小组应于实习期间,及时与市内、市外所有实习单位结清实习管理费(50元/人)。
4.实习生要严格执行《实习生守则》,实习期间要与学院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要高度重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要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调整实习计划须向学院书面说明原因,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予以调整。
5. 在保证学校统一安排和学院集中安排的情况下,本次实习允许部分同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不得超过实习生总数的20%,自主实习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6.学生的实习分组,按学校要求尽量考虑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合理搭建实习小组;同时处理好实习与考研的关系。
7. 关于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实习生要进行实习总结和鉴定,以个人总结为主,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需注意的问题交实习小组讨论。
在实习结束一周内指导教师、实习生在全面总结鉴定的基础上写出实习总结报告。根据学校实习材料汇编的格式要求,做好“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实习质量反馈表”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8. 关于成绩评定
实习生的实习成绩由双方实习指导教师、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共同评定。实习成绩要全面地、发展地考核学生的实习态度、质量、效果等,如实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最后学院领导小组将每位实习生的总成绩折合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30%左右,不可偏宽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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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5日